本文作者:博学多才

盘后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博学多才 2023-11-06 81830
【18:14 华宏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宏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2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12月 31日、2023年 1 月 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3年 5月 19日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年 6月 1日。因实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3.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2.8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3年 6月 1日(除权除息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5月 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026,0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2%,最高成交价为 18.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1,912,193.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 1月 1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8,110,391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9 海伦哲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伦哲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3年9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9日、2023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9,2023-06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3,184,2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73%,最高成交价为4.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563,658.5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9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交易成交量为173,921,518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43,480,379.50股)。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9 荣盛石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荣盛石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3月 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1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 2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3月 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012)。鉴于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于 2022年 8月 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公司于 2022年 8月 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1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 2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8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1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 2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截至 2023年 11月 6日,公司三期回购股份总比例已达 4%,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 11月 6日,公司第一期、第二期及第三期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 405,375,6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最高成交价为 15.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436,767,756.27元(不含交易费用)。三期回购股份均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第一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自 2022年 3月 29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 2022年 8月 2日完成第一期股份回购方案,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136,082,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40%,最高成交价为 15.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98,203,937.31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进展披露情况:公司于 2022年 3月 3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2022年 4月 2日、2022年 5月 7日、2022年 5月 13日、2022年 6月 2日、2022年 7月 2日、2022年 8月 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2022-045、2022-047、2022-054、2022-055、2022-060);2022年 7月 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2022年 8月 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自 2022年 8月 18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 2023年 7月 27日完成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147,862,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03%,最高成交价为 15.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89,986,431.34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进展披露情况:公司于 2022年 8月 1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2022年 8月 19日、2022年 9月2日、2022年 9月 16日、2022年 10月 15日、2022年 11月 2日、2022年 12月2日、2023年 1月 4日、2023年 2月 3日、2023年 3月 2日、2023年 4月 4日、2023年 5月 5日、2023年 6月 2日、2023年 7月 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2022-084、2022-087、2022-092、2022-097、2022-098、2023-001、2023-006、2023-008、2023-017、2023-036、2023-040、2023-042);2022年 10月 1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第二期)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2023年 7月 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 2023年 11月 6日,公司第三期回购通过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 121,430,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92%,最高成交价为 1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6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48,577,387.62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进展披露情况:公司于 2023年 8月 3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2023年 9月 2日、2023年 10月27日、2023年 11月 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2023-081、2023-083);2023年 10月 1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金额达到 10亿元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2023年 10月 3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第三期)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第一期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3月 29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 3月 22日至 2022年 3月 2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59,650,000股。自首次回购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36,308,810股(2022年 7月 5日至 2022年 7月 11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9,912,500股)。

3、公司第二期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8月 1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 8月 11日至 2022年 8月 1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321,584,145股。自首次回购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23,699,523股(2022年 8月 22日至 2022年 8月 26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80,396,036.25股)。

4、公司第三期回购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 8月 2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 8月 21日至 2023年 8月 2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06,748,737股。自首次回购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为26,680,000股(2023年 10月 23日至 2023年 10月 27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6,687,184股)。

5、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第三期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4 九安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安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9.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该部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其余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高于3亿元人民币,该部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的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24,407,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最高成交价为3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5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897,301,096.57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8月30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9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5,390,75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6,347,688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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