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3-08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公司会议室,会议时间:上午9:30)。会议应到会董事6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3名,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名)。会议由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88)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同意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对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15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90)。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