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博学多才

羽玺新材: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博学多才 2024-01-09 114467
原标题:羽玺新材: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证券代码:872814 证券简称:羽玺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
1、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 1月 9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张建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8,533,333股,占公司股本的 59.1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许金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杜志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蒋显全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1)蒋显全
蒋显全先生,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材料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专业。1983年8月至1997年11月,任西南铝业集团技术主管,分厂副厂长;1997年11月至2004年6月,任四川省有色冶金研究院党委书记;2004年6月至今,任西南大学教师;2011年3月至2019年8月,任重庆盛镁镁业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6月至2022年8月,任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理事;2015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4月至今,任重庆市材料学会副理事长。

(2)刘洋
刘洋先生,1990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副教授,商务专业。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讲师;2019年6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副教授;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中诚信指数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顾问;2022年9月至今,任成都市郫都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专家。


(二)非职工监事换届
1、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月 9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夏克彬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书玮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监事换届
1、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年 1月 9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罗盛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1月 25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属于正常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治理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张建军先生、张宏先生、许金海先生、杜志建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同意选举上述四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选举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审阅蒋显全先生、刘洋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一致同意选举上述二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选举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职工代表签字确认的《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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