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博学多才

太阳能(000591):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

博学多才 2024-01-01 85036
原标题:太阳能: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太阳能(000591):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3-96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由129名调整至124名
? 本次股票期权总数:由18,549,307份调整为18,035,950份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激励对象张会学董事和曹子君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0年11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节能 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中节能 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中节能 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节能 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中节能 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中节能 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二)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2020年12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年1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674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四)2021年1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节能
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中节能 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中节能 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2021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并发布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不含预留部分)的登记工作。

(七)2021年4月13日至22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并在2021年4月24日披露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八)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1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十)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4.76元调整为每股4.636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36名调整为134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9,726,700份调整为29,447,520份,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279,180份股票期权。

(十二)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剔除4家符合调出要求的对标企业,剔除后不纳入新的对标企业。

(十三)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注销134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0,012,115份股票期权。

(十四)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 134人调整为 133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总数量由19,435,405份调整为19,013,005份。

(十五)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 133人调整为 129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总数量由19,013,005份调整为18,549,307份。

(十六)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4.636元调整为每股4.527元。

(十七)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4.527元调整为每股4.399元。

(十八)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129人调整为124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总数量由18,549,307份调整为18,035,950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吴少梅、陈如意、许礼、俞立春、张晓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13,357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后,激励对象总数由129人调整为124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8,549,307份调整为18,035,950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张会学董事和曹子君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的工作单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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