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3国丰02 债券代码:115718.SH 债券简称:23国丰03 债券代码:115719.SH 债券简称:23国丰04 债券代码:115915.SH 债券简称:23国丰05 债券代码:115916.SH 债券简称:23国丰06 债券代码:240043.SH 债券简称:23国丰07 债券代码:240044.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4月2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3]976号”文,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中信建投证券受托管理发行人6只债券,债券详情如下:
图表:中信建投证券受托管理债券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债券简称 | 发行总额 | 存续规模 | 发行利率 | 起息日 | 债券期限 |
1 | 23国丰02 | 9亿元 | 9亿元 | 3.08% | 2023-07-25 | 3年 |
2 | 23国丰03 | 6亿元 | 6亿元 | 3.52% | 2023-07-25 | 5年 |
3 | 23国丰04 | 10亿元 | 10亿元 | 3.14% | 2023-09-18 | 3年 |
4 | 23国丰05 | 5亿元 | 5亿元 | 3.55% | 2023-09-18 | 5年 |
5 | 23国丰06 | 5亿元 | 5亿元 | 3.20% | 2023-10-23 | 3年 |
6 | 23国丰07 | 10亿元 | 10亿元 | 3.50% | 2023-10-23 | 5年 |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集团”)原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陈殿欣。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关于刘勋章同志任职的通知》(烟国丰董〔2023〕1号),根据市委干部任免建议,经国丰集团董事会研究,聘任刘勋章同志担任国丰集团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一并由刘勋章同志担任。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刘勋章,出生于 1972年 2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工作简历:1993年 1月至 2022年 1月,历任龙口市大陈家镇政协干事、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龙口市北马镇团委书记、副镇长;龙口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龙口市地震局局长;龙口市诸由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龙口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龙港街道党工委书记;龙口市兰高镇党委书记;龙口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口市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口市财政局党委书记、财政局局金融服务中心主任;龙口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2年 1月至今,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2022年 9月至今,兼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2023年 11月至今,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8号正大隆泰大厦 A座
联系电话:0535-6518518
传真:0535-6518500
电子邮箱:ytgfzjb@163.com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出具日,本次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已履行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影响分析
此次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的有效性,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此外,中信建投证券将持续勤勉地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与义务,密切关注发行人上述公告事宜及相关进展,督促发行人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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