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向明确,分别从科学制定年度预算、严格执行报行合一、规范销售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等四方面对人身险公司推进开门红过程中常见的违规行为进行预警。
当前,各个公司对2024年开门红的态度颇为积极,《通知》的下发有何影响?未来,开门红又将转向何方?
监管为开门红降温
当前,备战2024年开门红成为各家人身险公司的重头戏。为防止人身险公司激进发展、大进大出,监管部门正式出手为人身险开门红降温。
透过《通知》内容来看,监管以行业压降负债成本为中心,要求各人身险公司以优化负债质量、提升发展可持续性为目标。科学制定公司年度预算,防止激进发展、大进大出。预算应紧密结合公司实际,与公司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平衡好规模价值、费用、利润等指标严格偿付能力等资本约束条件,并制订相配套的考核指标及年度业务计划。
监管在《通知》中再次强调了严格执行报行合一,要求个人身险公司落实产品销售执行的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费用规范性真实性管理,确保实际费用不高于报备费用,杜绝恶性竞争。此前的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也曾向业内多家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强调银保渠道报行合一。
此外,《通知》还强调,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加强销售渠道、人员和行为管理,严禁销售误导强制捆绑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今年不是监管部门第一次表明对开门红的态度,2020年10月,原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也曾发布《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人身险公司年度业务平稳发展的通知》,以进一步规范人身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谈及《通知》的下发,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副秘书长宋占军认为,这和2020年以来银保监会引导人身保险市场平稳发展、避免业务大起大落的要求是一以贯之的。在当前人身保险市场转型与增长压力并存的背景下,规范引导市场发展一方面应充分释放保险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应重点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开门红将转向何方
一直以来,开门红是常规的商业营销行为。每年最后一季度,保险公司开始全体总动员,各种客户答谢会、产品说明会应接不暇,为的正是迎接来年一季度的开门红。
但从过往的情况看,开门红往往也是保险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时间段,各地监管曾多次下发消费者风险提示。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一些头部人身险公司在9月就已经发布了开门红期间的产品,提前“鸣枪”开门红。在预定利率3.5%产品停售前的6、7月,很多公司已经提前完成了2023年全年业绩指标。为提升代理人积极性,人身险公司对2024年开门红的态度颇为积极。
正是因为2023年全年业绩指标的提前完成,监管在《通知》中直接强调了要规范承保管理,不得采取大幅提前收取保费并指定第二年保单生效日的方式进行承保,不得将客户实质为保费的资金存放于其他投资理财类账户,防止出现承保空档,引发合同纠纷,滋生经营风险。
开门红的弊病一直被业内外讨论,如业绩压力之下的销售违规、集中承保带来的业绩波动和给付高峰等。甚至也有个别保险公司直接宣布放弃了开门红。
不过,对于多数人身险公司来说,目前尚不能完全脱离这块全年业绩“基石”。宋占军也表示,从市场主体的角度,通过“开门红”提升销售队伍士气、集中资源拓展业务是有必要的,但在层层业绩指标之下极易诱发销售误导或突破费用政策,为后续发展埋下隐患。
在监管纠偏之下,未来开门红策略应该如何调整?宋占军认为,监管部门应细化规则,从全过程的角度优化销售管理规定。未来开门红仍将长期存在,但日益完善的监管体系和保险公司转型升级将逐步规范开门红整体市场行为。
北京商报记者 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