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全国保有量达603万量。但与之相应的“配套软件”却没有跟上,譬如保险,传统车险条款与新能源车保险需求不匹配,让新能源车主很是头疼。不过今时不同往日,新能源车要迎来自己的专属保险啦!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了一份名为关于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目前已结束。这意味着新能源车要迎来自己的专属保险啦!
关于这次征求意见稿,具体有哪些内容呢?
一、明确新能源车定义
新能源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二、保险责任更匹配新能源车的风险点
根据《示范条款》第六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下列设备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责任赔偿:
1、车身;
2、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
3、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
同时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三个主险里,均明确了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并明确了新能源车的使用状态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电池衰减如同其他设备的折旧一样,是不可避免的,属于质量问题,不是由于碰撞、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损失,所以不在责任范围内。
三、重新明确新能源车的折旧率
新能源车险折旧率的变化主要体现在9座一下家庭自用车及非营业客车上。相比传统车险每月0.6%的折旧率,新能源车险的折旧率根据燃料类型,分为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与燃料电池两档。其中纯电动汽车的折旧率明显高于其他车型。且价格越低,折旧越快。
四、增加6个新能源车特有的附加险
这6款附加险主要包括:
1、附加外部电网损失险——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时因外部电网故障导致的损失
2、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保障个人自用充电桩的损失
3、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保障由个人自用充电桩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4、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保障车辆全损导致软件无法使用的损失
5、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可与节假日翻倍险叠加,实现4倍、6倍和8倍的责任保障
6、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剔除了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中的“送油”、“搭电”服务,增加了电控电器系统检测的内容
此外,针对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示范条约》的“附加险”部分也做了相应规定。例如针对新能源汽车电量耗尽问题,保险公司可向被保险人提供单程50公里以内拖车等道路救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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