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博学多才

热搜!杭州:储备1.6万间房供自愿隔离;腾讯“余药共享”小程序上线;深圳:退烧药、抗原拆零卖

博学多才 2023-02-18 107928

  来看疫情最新消息。

  腾讯新冠药物互助小程序上线

  腾讯出行服务和腾讯地图21日宣布上线“新冠防护药物公益互助平台”,帮助有需要的居民进行“余药共享”。

  

  据腾讯方面介绍,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居民就医、购药需求持续增加。多地政府倡导“邻里互助、药品共享”,倡导居民理性、适量、按需购买日常急需药品,并把多余的感冒药、退烧药等防疫物资共享给真正需要的人。为响应相关倡议,腾讯出行服务和腾讯地图发布了“新冠防护药物公益互助平台”。

  用户可通过该平台的微信小程序进行药物求助,有多余药物的用户也可以进行“余药共享”。

  据腾讯方面介绍,对于有药物需求的用户,可以选择“我需要药”,根据需求选择列表中相关部门公布的居家治疗常用非处方药,填写所在位置、联系方式、求助说明等信息,完成实名认证后,将自己的用药需求发布到平台的信息广场。

  

  用户在满足自身用药需求前提下,也可以选择“我有多的药”,填写相关信息和实名认证,互帮互助。在完成互助后,上传互助信息的居民可以选择“已解决”,下线互助信息。同时,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该产品持续迭代个人信息保护的功能,一键生成虚拟号,保护隐私信息。

  腾讯方面表示,“新冠防护药物公益互助平台”面向公共服务机构免费开放接入,微信公众号菜单、文章、小程序、H5页面或现有的App平台均可接入。

  杭州无症状轻症可申请集中隔离

  12月21日,“杭州无症状轻症可申请集中隔离”的话题登上热搜。

  据浙江日报报道,12月21日15时30分,杭州市举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九次新闻发布会,杭州市卫健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游局相关负责人、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专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现阳性,又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怎么办?杭州有没有相应的集中式居住场所选择?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钱潮力表示,目前杭州已经储备建设了75个“健康之家”,共16030间隔离用房,各个区县市都有。住宿费不高于正常市场价,餐费不超过每人每天100元。

  发现自己是阳性的无症状感染者或是轻型病例,可以向所在的社区(村)进行申请,由地方防控办进行综合研判,评估以后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接到通知以后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自行前往“健康之家”进行隔离。

  深圳:退烧药、抗原拆零销售 实名购买

  12月21日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对含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双氯芬酸钠的单方和复方口服制剂等退烧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实行拆零销售。顾客单人单次购买以上退烧药品不超过3天的用药量(液体制剂单人单次只能购买1瓶),购买抗原检测试剂不超过5人份。

  通知提出,顾客须凭身份证购买退烧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零售药店须对购买者进行实名登记,按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采取措施避免拆零药械受到污染,并建立拆零台账,原包装要妥善保存。

  通知要求零售药店要做好服务疏导工作,尽力满足患者用药合理需求,把药品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要积极引导顾客理性购买防疫药品,不盲目“囤药”;要按照GSP要求指导顾客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使用拆零药品,切勿盲目服药、叠加用药,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通知还表示,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要积极组织争取货源,全力保障市场药品供应;要严格按照GSP规定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严禁出现囤积药品、哄抬物价、捆绑销售等不法行为。

  发热门诊前乱停车,原则上不予处罚

  针对当前疫情态势,一些大城市暂停执行机动车限行措施。

  12月21日,北京宣布自12月22日起,暂缓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即尾号限行措施)。后续,将结合疫情发展变化和道路交通情况,及时研判恢复尾号限行措施的日期,并提前一周予以通告明确。

  12月20日,陕西西安多部门发布通知,根据近期交通流量和疫情形势,为方便市民朋友出行,决定自2022年12月21日起,暂停执行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恢复执行时间另行通告。

  

  同样在20日,河南郑州交管部门发布通知,“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市民朋友出行需求较大,为服务市民朋友出行便捷,保障公众出行防疫安全、交通安全,经市政府同意,自即日起,对郑州市区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管理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暂不处罚,何时恢复将及时予以发布。”

  在安徽合肥,20日举行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商会也提到,近日,少数发热门诊前车辆乱停乱放较多,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提醒疏导,原则上不予处罚,也请市民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河北省交管部门近日也发布通知,对近期现场查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因疫情导致驾驶人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不进行处罚,不作为事故责任认定条件。对群众居家导致的停车问题,除影响通行且拒不纠正外,原则上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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