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1月27日公告披露,公司近日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获悉,因与烟台某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被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依法冻结资金30万元。本次被冻结的资金账户为非公司日常经营用的主要账户,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川恒股份1月8日公告还披露,公司2024年1月5日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额度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并授权公司的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该公告称,为建设“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 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川恒股份2023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250,000股,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60,100,0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9,502,830.1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50,597,169.81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