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博学多才

永安林业投资者索赔案二次开庭 公司表达调解意愿

博学多才 2024-01-27 74196

日前,由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投资者诉永安林业(000663)索赔案件再次开庭审理。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称,双方对三日一价(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和基准价)均没有意见,双方对第一次庭审后形成的新证据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庭审结束后,永安林业方表示有调解意愿。

永安林业2023年中报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已有17名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先后向福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部分时任董高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各项经济损失。由此,截至2023年6月,公司预计负债2786.34万元。

早在2021年8月21日,永安林业就收到福建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6年和2017年的年报财务数据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

目前,投资者向永安林业因虚假陈述提起诉讼的有效期尚未届满。谢保平律师表示,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永安林业股票,且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赔。

永安林业投资者索赔案二次开庭 公司表达调解意愿

谢保平律师提醒,该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8月17日,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此外,永安林业近期连续发布人事变动公告。1月23日晚间,永安林业公告称监事会于1月19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苏素珍的书面辞职报告,原因系个人原因。不过辞去职工监事职务后,苏素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永安林业上一次发布人事变动公告是1月2日,显示监事会主席王宇因工作原因书面请辞,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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