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国金罚决字〔2024〕9号,曹仁强(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青岛市分公司客户服务部资深主管)(简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其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青岛市分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不规范和执业登记管理不规范负有责任。
依据《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九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对曹仁强(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青岛市分公司客户服务部资深主管)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1月17日。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委托或者聘任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或者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