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博学多才

广西聚焦科技创新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博学多才 2024-01-09 101264

  钱健 本报记者 李银雁

  近年来,广西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推动高新区建设和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广西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一系列政策举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通过法治形式规范和保障了广西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新区优化创新环境、集聚创新要素、提升创新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统计,2022年,全区14家高新区(不含河池高新区,下同)实现工业总产值8843.67亿元,同比增长7.79%;实现营业总收入11936.47亿元,同比增长6.40%;实现利润总额690.27亿元,同比增长8.61%,其中,净利润577.70亿元,同比增长5.18%;实交税金总额397.73亿元,同比增长24.77%。近三年,全区高新区以全区千分之三左右的土地面积创造了全区13%以上的GDP,已成为引领和带动广西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引擎。

  不过,从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情况来看,广西在贯彻实施科技创新有关政策措施和条例方面仍有不足之处,与发挥科技创新辐射带动作用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发展水平相比,广西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仍存在差距。

  专题调研报告指出,目前,广西国家高新区只有4家,仅占全国总量(177家)的2.25%。而江苏省现有18家国家高新区,实现了国家高新区在所有设区的市全覆盖。与江西、贵州等发展水平相近的省份相比,广西也有一定差距,江西省有9家国家高新区,数量是广西的2倍以上。广西高新区内企业主要以传统产业为主,高新技术企业占比偏低,全区14家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仅占园区企业总数的2.78%。研发经费投入不足。2021年,全区14个自治区级以上高新区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仅为169.66亿元,而江苏省仅苏州高新区一家2021年的研发经费投入就达到了166.77亿元。

  为严格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报告建议:

  聚焦高新区功能定位,不断提升高新区综合质效。围绕高新区“高”和“新”的功能定位,统筹全区高新区产业布局规划,明确各高新区主攻方向。对标全国和区域排名相近或实力相当的国家高新区,制定赶超目标和计划,实现综合排名提档跃升。支持每个高新区瞄准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培育壮大1—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广西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度和核心竞争力。

  增强科技服务能力,构建良好创新生态。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高端人才在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各个方面的优惠和补贴力度等配套服务,为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创造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园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围绕广西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和自治区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强中试研究基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引导全社会建立创新宽容机制,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不断提高创新型企业数量和质量。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激励和督促高新区内规模以上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对于创新研发等活动不能满足高新区入园条件的企业建立必要的退出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企业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紧密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

  加大科技金融支撑力度,构建多元化创新投入格局。加快建立完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发挥“财金联动”政策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强化法治保障,将财政科技投入情况作为人大审议政府年度预决算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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