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各个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项改革向纵深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网也会更密更牢。
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授权确权、运用促进以及保护,属于中央还是地方财政事权,由谁来承担支出责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上述一系列事项得到明确。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既密切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又直接关联公共服务、百姓民生,值得关注。
何谓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作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应明确“事该由哪级政府干,钱该由哪级政府出”。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包括国防、外交、国家安全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支出责任则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很显然,只有合理、清晰地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才能更好地确保各级政府有效履行职责,特别是更到位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改革持续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逐渐明确,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初步构建起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体系框架。同时,政府职能定位不清、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职责交叉重叠等问题还较为突出,典型表现是在公共产品提供中政府“越位”“缺位”现象并存;一些基层政府承担过多支出责任,形成“小马拉大车”“上面点菜,下面买单”等。2016年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此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应急救援等分领域改革方案相继出台。
如何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得到更有力保障?受益范围原则、信息复杂程度原则、激励相容原则,成为政府间财政事权划分的3个原则。受益范围覆盖全国、外部性强、信息复杂程度低的全国性公共产品和服务作为中央事权,受益范围地域性强、信息较为复杂,且主要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则作为地方事权。此外,跨省区市的基本公共服务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责。
此次出台的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方案,从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授权确权、运用促进、保护、公共服务、涉外工作、其他事项等方面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体现了受益范围、信息复杂程度、激励相容等原则,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财政事权,发挥地方管理区域内事务的优势,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比如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方面,将地方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在地方的传播利用和融合应用等,确认为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可以说,改革方案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及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不仅仅是宏观上的国家治理,也与百姓民生息息相关。比如,教育领域改革方案明确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其他教育”3个方面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对经费负担进行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一目了然,有利于确保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让教育事业发展更有保障。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其中明确“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各个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下一步,有必要在已推进改革的基础上,加强与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相关改革的协同配合,形成良性互动。另外,应总结改革经验成果,研究制定政府间财政关系法,提高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法治化、规范化程度。这项改革向纵深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网也会更密更牢。 (作者:曾金华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