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3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月21日15:00—2024年1月22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71263 | 莱赛激光 | 2024年1月15日 |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聘请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新竹二路10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 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修订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部分条款,该章程名称 相应变更为《公司章程》。 同时, 针对上述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制度。本次修订的制度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0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08),《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09),《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10),《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11),《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12),《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13),《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2024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编制 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的审计费用。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三;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法人股东代表应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时应当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出具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时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具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原件、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登记方式: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月22日下午1:30
(三)登记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新竹二路106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会议联络人员:冯锦侠 联络电话(固话):0519-85136128 传真:0519-85136118 邮编:213022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餐费等自行负责。
(三)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月 5日